《发展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四川要建成国内一流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一流的专业化药品监管队伍,一流的药品技术支撑能力,监管综合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现代化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促互进新格局基本建立。
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推进药械现代物流发展,提高全省药械配送效率,扩大覆盖面,支持发展2—3家全国有影响的药械物流企业。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探索与第三方技术机构合作,推进网售药品违法行为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及时排查处置网售药品风险,严厉查处网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强化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配合,依职责做好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分析和控制。推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
加强对中药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药材及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 、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开展已上市中成药再评价。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新法规新政策学习解读,引导企业充分运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制度,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升产业聚集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加速生产应用协同和产品创新迭代,引导企业聚焦创新药,发展独家名优产品,减少低水平重复,促进产业结构逐步转型升级。开辟绿色通道,对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实行随报随审并对接国家技术审评机构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引领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健全创新服务机制,搭建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多元化创新研发平台,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联合建立覆盖新药筛选、工艺路线设计、质量研究、安全评价、临床试验等环节的创新研发联盟。探索建立医药创新创制专项奖励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