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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荡23年:中国处方药交易“网事
发布于:2021-07-27来源:深蓝观 作者:杨维琼/少川   
一个自中国互联网元年就开始“网上冲浪”的行业,为什么用了23年才完成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靴子即将落地。

 

去年底至今,网络销售处方药——这个事关医药电商行业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不断获得突破性进展:

 

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意见,除了毒麻精放以外,该意见不再限制其他处方药开展网络销售。

2021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明确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

2021年4月15日,国务院发文,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

2021年4月29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行业征求意见的闭门会在上海召开。

2021年6月4日,国办发文指出,推进智慧医院、互联网诊疗,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业内预计,网售处方药落地细则的最终公布的时间,会在今年七八月间。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建立了处方流转平台,网售处方药条件基本形成。

 

至此,占据药品市场总额85%的处方药市场,即将成为医药电商行业看得见摸得着的增长蓝海。但相对于其他后入局但已经完成与互联网融合重构的行业而言,以互联网药品交易为主的医药电商业,却是不折不扣“起了大早赶个晚集”。

 

细算起来,整个行业为这天已经等了23年。

 

 

-01-

1998-2010

锐意先行,蹒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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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那么众所周知的是,中国医药电商的起点要早于淘宝,和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同步。

 

23年前的1998年,全中国人的注意力一半在江淮地区的洪水上,另一半在湖南卫视首播的《还珠格格》上。那一年,搜狐、新浪、腾讯等如今重量级的互联网公司也相继诞生,“网民”这个词首度出现在公众视野。在洪水汹涌和全民追剧的映衬下,“中国互联网元年”来的十分安静——老百姓从互联网上首先得到的是“信息自由”。

 

也正是在那一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召开。借助大会东风,亚运村会议中心北京一间小小的会议室里,彼时的电子工业部、药监局、经贸委三方派代表联合发起了一场互联网医药电子商务的讨论会,参会人员来自医药企业、流通商业、各级机构、互联网服务公司等。考虑到当时认识很不一致,会议不设致辞,也没有总结。不指定发言人,各方参会者志愿报名、顺序发言,每人20分钟。话题围绕医药电子商务自由展开

 

当时从经贸委申请的经费,预定的一个会议室,没想到来得人太多了,临时就把隔壁的会议厅的隔墙也拉开了,变成了一个大的会议室。那是一场超预期的会议。气氛十分热烈,绝大多数发言者主张“大胆地试”!可见,早在1998年,业界对互联网售药就已经非常关注。当时“所有关注这件事的行业内外的人都可以自由参加,大家彼此不认识,但都很积极。

 

1999年起为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原国家经贸委先后批准在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进行改革试点,是深化改革打破传统经营的突破口。

 

这种积极的心态很快得到外化,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当年就在上海诞生。从B2B模式开始着手,上海医药股份公司迅速开始试点做药品互联网交易,首家网上药店“上海第一医药”迅速开业。

 

和一心想促进贸易和流通的国家商务部门不一致的是,国家药监局一直担心新变化会难以保证药品的安全。因此,彼时监管部门的态度却更多的是否定,1999年,当时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上海第一医药在昙花一现之后被迫偃旗息鼓。

 

在中国医药电商试水起步的这一年,马云正经历第二次创业梦碎,阿里巴巴的出现还要再等上1年;大学毕业2年的刘强东还在中关村贩卖刻录机,京东进入电子商务,则是6年后了。

 

但是到了2000年,当时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从政府层面首次默认了药品电子商务的存在,随后部分省市开始进行非处方药线上销售试点。

 

2004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允许互联网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2005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详细定义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交易范围、实施主体、监管标准等,其中明确指出: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资格证书包括 B2B 的 B 证 和 B2C 的 C 证,以及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的 A 证三类,都需要国家审批。

 

尽管严苛,但从此医药电商终于能够从幕后走到台前,中国的医药交易互联网模式开启。当年,京卫大药房获得第一张医药电商牌照。2009年,随着“新医改”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控制药占比、集中采购等医药改革正式启动,医药电商继续发展的土壤开始出现,但起步阶段发展缓慢。

 

截至2010年末,全国获批网上药店牌照的医药经营企业仅10家,且大多是具有国企背景的传统零售连锁药店。以非处方药B2C电商为例,到2010年市场规模仅有3000万元,和当年药品零售市场1275亿元的销售额相比,实在是九牛一毛。

 

 

-02-

2011-2015

稳妥改革,曙光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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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从表象上看有两个关键词:“流量”和“处方药”。

 

前者是因为行业发展初期首批“上网”的药店,本身大多是传统的零售连锁药店。如药房网、金象网、上海大药房等,其网上药店均是依托线下的零售连锁药店而建。然而,传统零售连锁药店所布局的网上药店,缺乏流量资源,多数很难做大规模,遑论形成影响。

 

后者则暗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占药品市场总额绝大部分的处方药难以流向线上医药市场,二是对医药电商在线上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限制。说白了,长期以来,正是网售处方药这一关键脉络没有打通,形成了对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绝对制约。

 

这两者又同医药政策特别是医改政策息息相关。

 

来自“看不见的手”的态度,一直是“管住”优先于“扶持”,稍有放松随即趋严,时而曙光一片,时而至暗来临。十几年间行业整体的发展脉络是“严管-稍松-收紧-再松-严管”的循环。

 

而调节背后,又是那套我们很熟悉的话语:是“看不见的诸方博弈,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

 

大情节可能老套,但这一局中各方的进退取舍,纠缠交锋,却有与众不同的鲜活和真实,映射出一个关键领域在大势所趋下进行系统性自我改革的诸多不易。

 

因此医药电商真的开始有一些浪花,还需要从2011年说起。

 

2011年6月,阿里的天猫医药馆低调开张,18天后,因平台自身缺乏网售药品的交易资质,而被浙江省药监局叫停,8个月后,2012年2月,天猫医药馆重新开张,采取了交易跳转到拥有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的方式“擦边”入局。

 

同样在2012年,京东选择了同拥有网上药店牌照的好药师合作,上线了“京东好药师”第三方平台。至此,随着阿里、京东等电商巨头入局,网上药店才在充沛流量的加持下开始进入更多人的视野,并在当年的“双十一”中贡献了近1亿元的销售额。

 

到2013年底,中国网上药店数量突破100家。很多脱胎于传统线下药店的网上药店如七乐康、健一网等通过入驻天猫、京东等互联网药品平台的方式获得了网上销量的巨额增长。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入局,在线医药市场多了第三方药品零售平台这个新角色,但究竟如何运营,如何监管,政策层面并无明文规定。没有合法身份,成为这些第三方平台的隐患。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监管部门内部也开了不下数10次会就网售处方药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达成的共识是:在2012年前后有条件、分步放开,先圈定范围试点,试点中发现问题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然后依此方式逐步扩大范围,实行渐进式的稳妥改革。

 

所以在2013年到2014年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分别批准在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后被阿里收入囊中)、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平台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期限为一年。

 

2014年6月17日,在长沙举行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行业研讨会上,60多家医药流通企业的代表决定集体上书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商务部,强烈反对全面放开网上开售处方药,称此举可能对药品安全、药品零售行业监管和实体药店带来巨大影响的影响。

 

6月18日,长沙参会主要成员又赶到北京,参加《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员回应了反对者的担忧,明确表示“我们要做改革的推动者,如果等所有条件都成熟,头发都白了。”

 

不久,《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将“互联网药品经营”的范畴,明确定义为针对个人消费者的在线销售行为,并提出处方药可按照规定在B2C平台销售。互联网医药行业俨然一片蓝海,投资机构、头部连锁药店、第三方机构、互联网平台纷纷开始布局,提前卡位赛道。一家网上药店头部企业负责人回忆“整个医药电商扔进来至少50亿。”

 

具体方法上,各方也是各显其能:

 

互联网公司这边,百度与国家药监局合作药品数据库和“医疗商业信任体系”概念,腾讯先后投资了医学专业网站丁香园和挂号网;阿里通过支付宝钱包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合作,推出“未来医院计划”,并开始行业颠覆性革命的“电子处方平台”。

 

一向给人以“反对派”印象的连锁药店这边也开始积极起来,老百姓大药房虽然在2009年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后,2014年上线了网上药店;一心堂在天猫开设了一心堂大药房旗舰店,开始步入第三方B2C业务的药品的销售,此后又入驻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开始探索B2C和O2O这两个模式的延展;海王星辰则是第一家试水O2O的医药企业。

 

互联网医药平台也积极布局这一赛道。以1药网为例,作为1号店的子频道开始了网上药店业务之后,在2012年已经开始独立运营,正在朝着拿到中国第二张互联网医院的牌照的目标而去,直接连接药企到终端,S2B2C模式逐步形成。

 

到2015年底,中国网上药店总数增长至393家,虽然大部分药店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还处于不断探索的成长期,但整个医药电商的热度,已经不输传统流通了。

 

 

-03-

2016-2018

高台跳水,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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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和京东的布局把医药电商推向了高潮,而这时候顶层也来助攻了一把。

 

伴随着各种政策出台,相配套的互联网医疗政策也逐步落地,2015年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落户浙江乌镇,占据医药市场90%的处方药有了“上网”的条件,一时间,医药电商再次大火。

 

乌镇是国内互联网产业发展先驱,自然有着示范作用,但把网售处方药继续推向高潮的是另外一座西部城市:银川。宁夏作为全国医疗机构最少的省级机构,整个省三甲医院只有三家,是“缺医少药”最典型的地区,地缘的劣势反倒让银川成为政策的先行示范地。

 

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卫计委在银川先后出台了若干份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意见,简化了互联网医院申办流程,将线上就诊和国家医保挂钩,并确立了互联网医院执业医师的准入和评级制度。

 

这三点几乎打消了想要涉足互联网医疗从业者所有的疑虑,一时间银川成为互联网医疗和医药电商企业的天堂,短短一年之内就有17家互联网医院入驻银川,占据全国互联网医院的68%,所有人都觉得互联网即将像传统电商一样,去颠覆医药流通行业。

 

就在一切都看起来生机勃勃的时候。2016年8月,一盆冷水突然浇下,国家食药监总局一纸文件,全面叫停了之前的3家试点平台。

 

彼时至今,国内不再有任何一家合法身份意义上的第三方药品零售平台。目前可在公开报道中查询到的原因是“在试点过程中,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逐渐暴露,威胁到了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这样的突变另有原因。首先,当时的药监局负责人主要发力创新药的审评审批,“创新药的事分量很重,上边督促很严,所以他把很多精力放在创新药上了。关于网售处方药也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就一直悄悄的撂下了。”一位业内人士回忆。

 

另一个直接的动因是,很可能互联网巨头的参与引发了连锁药店的危机感。那一年发生的一系列连锁事件或许可以佐证这样的心态,2016年1月,因不满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行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

 

行政诉状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未向公众公开标准和程序的情况下,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还涉嫌行政垄断;允许阿里健康一方面经营网上售药,一方面代表国家权力运营全行业数据,属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竞争,是对所有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极大不公平。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民告官”所引发的舆论发酵效果十分明显,在养天和提起诉讼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座谈会、阿里健康出局、国内三大上市药店联合发文、百强药店随声附和、药品电子监管码被一再炒热……养天和期望的效果,显然已经达到。

 

但事实上,连锁药店一方反对的也并不是互联网,他们体量大、销售额大、费用大,互联网的降费增效作用比在单体药店要明显,他们是互联网的受益者。

 

在上述人士看来,他们反对声背后的另一个重要意图,是要求有条件的授权网上交易,这个条件极具排他性,具体说来就是说单体药店不行、规模小的不行。“先上了公共汽车的人,要求关门,不让别人上来。”

 

但不管怎样,一个客观事实是,关于医药电商平台涉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报道此后频频出现:2017年3月,《羊城晚报》记者在广州调查发现包括叮当快药、“1药网”、“健客网”等多家网上药店无须处方能买到药;2018年9月,《南方都市报》测评了14家医药电商平台网售处方药情况,发现四家医药电商均未有处方药的明确标识或者标识较为模糊。

 

形同虚设的“处方制”迅速成为互联网医药平台所面临的最大争议,甚至间接造成了一些意外和悲剧:2018年5月,江西一21岁女孩因“痛经”通过网络购药平台购买了秋水仙碱片剂,在陆续服下198片后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1月,上海一22岁女孩也是通过网络购药平台购买了18盒秋水仙碱片剂,因过量服用导致死亡。

 

监管信号随之而来。2017年11月14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意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推广“网定店取”、“网定店送”。

 

2018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表示,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多重原因夹击下,在2016到2018年这几年,网售处方药走入冷淡期,面临被封死的趋势。

 

14年之后,资本大量进入,当时只要沾上医药电商,就能融到钱。但到了17年、18年,大家闭口不谈医药电商,转口说自己做的是互联网医疗。上层政策设定也总是“交战”,一个医药电商人士回忆:“那几年,往往今天一个政策下来,说可以展示(处方药),明天又说不能售卖。”他今天上架的一个药品,明天就可能下架。

 

 

 

-04-

2019-2021

万事俱备,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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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频频遇挫,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当时仍觉得网售处方药依然是大势所趋。“其一是药品互联网销售已经有很大的量;其二是老百姓接受程度比较高,总抵触也没有用。毕竟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事情,不能因为几个人反对、小集团的利益,否定整个大势。”一家医药电商的负责人表示。

 

也正如他所言,即便在形式不那么明朗的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于当年4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卫健委于当年9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这两条政策先后明确规定“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这成为目前网售处方药的主要合法性来源。

 

更明确的转机出现在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发布,网络禁止销售的药品名单里,没有出现处方药。这意味着网售处方药不被明文禁止,只是具体的规范办法还需等待监管部门制定,还在起草过程中。

 

而疫情的出现也助推了医药电商的发展。凭借“零接触”的天然优势,医药电商成为用户买药的重要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和国家的认可,也极大提升了民众对互联网医药健康服务的接受度,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政策向前。

 

一位知情人士谈到,关于网售处方药的细则,这个商务部和药监局都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家电商平台以“网上卖药,可以卖到边远山区”的理由打动了相关高层,细则得以推动。

 

进入2020年,正如本文开头所描述的那样,关于网售处方药即将松绑的好消息接踵而至,其中最大的突破,还属2021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

 

《意见》指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将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这意味着,一直有争论但酝酿多年的处方药网售终于开闸,将在乐城先行区率先落地。

 

海南的这个电子处方中心并非是一个简单的信息平台,而是对接了外部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的HIS系统,以及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以及医保信息及支付平台。

 

这一套体系有处方来源,有零售平台、线上电商,还有医保的支付平台和商保。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处方药网售的商业闭环。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乐城先行区落地试行出一套有效的监管、运营经验后,医药电商行业网售处方药未来或将会在全国推开。

 

与此同时,对行业的监管并未放松。

 

2021年4月29日,国家药监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要切实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对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严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切实保证平台网络售药行为的健康发展。

 

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月1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及有关部门在京召开药品网络销售座谈会,阿里巴巴、京东、腾讯、药房网、1药网等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代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以及监管情况,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有专家表示,近期系列政策的出台意味着,经过多年市场实践和摸索后,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思路和举措逐步完善,相关市场行为将纳入合规体系。

 

 

-05-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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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过往,中国医药(处方药)互联网市场,在互联网仅处于“信息大流通时代”早早起步,但在互联网进入“实物产品大流通”大循环时代落到后面。

 

如今国家正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社会、营造数字生态的背景下,互联网已经升级到了“服务产品大流通”大循环时代,处方药互联网市场正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再度发力前行。

 

 

至此,在经过23年“网上冲浪”之后,医药电商行业和心目中的市场蓝海的距离,仅一步之遥。

 

回首来路,很少有政策像网售处方药政策细则这般,历经如此漫长的马拉松。尽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但药品网售不是一个孤零零的环节,涉及诊断、处方、存储、销售、物流、安全等系列问题,也和涉及民生的医保政策息息相关。

 

对监管部门和政策制订者来说,如何监管新兴业态的互联网健康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全新的命题,需要不断的探索、实践、完善,努力适应生产力规律。

 

而对行业从业者而言,只有让线上经营规范有序,守住质量和安全的生命线,才能在可能即将进入的市场蓝海中“冲”的更远,“浪”的更久。

 

随着整个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市场也必将逐步回归到到商业本质上去,深深附着于信息、产品、服务之上的“使命的流动“将会是互联网的未来,更是处方药市场以及整个医药健康的未来。

(来源:深蓝观 作者:杨维琼/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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