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起,一场以“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执法行动在全省推开,覆盖领域广,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得到社会各界积极评价。
据介绍,截至2月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94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7.31万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97万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7.73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85件,案值9776.36万元。
其中,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紧盯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游园会等重点区域,查处案件2736件,案值433.79万元,罚没1325.03万元。
药品放心执法行动针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直接面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案件700件,案值216.62万元,罚没280.22万元。
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案件1301件,案值432.38万元,罚没302.47万元。
市场治乱执法子行动重点打击侵权仿冒、制售假冒伪劣、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查处案件1371件,案值1615.72万元,罚没523.11万元。
各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乱象执法行动紧密结合,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强化行业自律。
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此次行动的重点之一。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老年消费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各级各部门加强联动,严厉打击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435件,案值4646.85万元。
其中,公安厅解散受骗老年群众1300余人,下达整改意见书16份;民政厅加强对养老场所、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抽查力度;住建厅重点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93个,开展协作执法23次;商务厅排查748个直销服务网点以及20家外省直销企业四川分公司;文化和旅游厅责令整改经营不规范经营户40户次,吊销许可证2户。同时,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公安厅加强行刑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还梳理了
“保健”市场的各种套路
并发布消费警示
“保健”市场主要套路
以免费送礼、夸大承诺形式吸引消费。选择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通过免费发放大米、鸡蛋、菜籽油或免费赠送保健品包装盒、票据兑换物品等形式,诱导参加所谓“会议营销”,通常以“高科技”产品名义,承诺其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疗效,从而让老年消费者进入圈套。
假借“公益活动”之名,行违法销售保健品之实。自称是国家机关、行业组织、学术机构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机构,或者是机构指定的、合作的对象,误导消费者相信其具有权威性,在推销产品环节通过“洗脑”,灌输错误认知,为销售保健品做铺垫。
打着“医生”、“专家”旗号,“患者”现身说法,欺骗消费者。邀请一些伪专家、假医生到推销现场,宣称其对某些疾病有非常专业的治疗水平,同时配合“患者”现身说法,让消费者相信其产品疗效,借机推销保健品。
培养感情,亲情“回访”。以“建立健康档案”为借口,上门入户,锁定一些长期独居、内心孤独的老年人,随后开展家访关怀,给老年人以情感寄托,取得信任后,推销保健品。
以免费旅游形式,集中推销。以公司搞庆祝活动、回馈客户为名,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吃住,参观所谓“保健品生产车间”(实际跟销售的保健品没有任何关系),让老年人误以为看到的是“真材实料”,进而集中宣传推销保健品。
号称高息理财,买产品还有折扣。以保健品公司将要上市为由,宣称现在存钱或者购买“原始股票”,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消费者“存钱理财”的同时,购买公司保健品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更大折扣。
消费警示
切勿轻信虚假夸大宣传,理性认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治疗,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使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
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代替药物等治疗手段,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不仅如此,一些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还有适宜人群和特殊使用条件限制,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疾忌医,切勿以食代医。
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选择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使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如:免疫力低下、失眠、单纯性肥胖者,应在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食用、使用相关产品。同时,消费者在食用、使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时要遵循适度原则,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
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购买保健用品,须咨询医生等专业人士。保健用品一般价格较高,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咨询医生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在家人的陪同下进行购买。
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应当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免费旅游等形式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
四川省市场监督局提醒,如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有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